實支實付醫療險可能出現大變革,為貫徹實支實付險「損害填補」原則,金管會擬增訂保險法第38條之1,民眾一次理賠金額「不能超過實際醫療支出」,例如買兩張實支實付險、保額各5萬元,一次醫療費用花5萬元,就賠5萬元,「不能兩家都申請,獲賠10萬元」,不能因多保而有賺頭。 雙實支實付允許副本理貼,也是屬於複保險。根據保險法第35條,複保險是指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,同一保險事故,與數保險公司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。金管會在保險法的修正案上,已把複保險列入主要項目之一,看來勢在必行。 在最混沌不明的是會不會溯及既往? 在過去保險法並沒有打破不會溯及既往的前例,建議有需要雙實支實付副本理賠的朋友,還是可以先買,因為實支實付大都為定期險,即使最後新法溯及既往,你可再考慮是否續保,並沒有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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